人力资源部:0531-87940409
市场部:0531-87060078
工程部:0531-87940078
新闻详情

山东省监理从业人员十严禁

来源:日期:23-07-19 15:30:17

关于印发《山东省监理从业人员十严禁》的通知 

                                               鲁建监协字〔202330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从业人员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依据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监理从业人员十严禁》,于2023年7月5日印发,要求各市建设监理协会、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山东省监理从业人员十严禁

 

1、严禁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脱离岗位。

2、严禁监理人员玩忽职守包庇隐瞒质量、安全事故。

3、严禁监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供货商推荐分包单位、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

4严禁监理人员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严禁监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6严禁监理人员利用职权向被监理单位“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严禁监理人员接受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的礼品、礼金及其他消费性活动;报销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8严禁监理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在施工单位食堂免费就餐;

9严禁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从事直播等与监理工作无关的事项。

10严禁监理人员使用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供货商提供的车辆及办公用品等。


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0531)87940409
邮编:25000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