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③项目监理机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依法依规处置情况;
④近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情况;
⑤因监理责任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3.守法诚信情况
①监理企业参与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情况;
②监理企业超资质等级承接工程建设情况;
③监理企业签署虚假审查或者验收意见情况;
④监理合理取费情况;
⑤因违法违规被记录不良行为,列入“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失信企业名录情况。
4.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①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②参加抢险救灾、社会捐助、扶贫助困、帮老助残、志愿服务等社会志愿活动情况;
③承担重大项目攻坚任务情况;
④开展引领行业发展的改革创新、文明创建、品牌建设、典型选树等活动情况。
(二)一票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C类企业:
①监理企业参与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的;
②监理企业超资质等级承接工程建设的;
③监理取费明显低于成本价、搞恶意竞争、扰乱市场被通报的;
④企业存在挂靠、转让、出借资质等行为被通报的;
⑤经主管部门核实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或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将资质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人员使用,接受挂靠的监理业务;
⑥近一年内因监理责任发生过2起以上(含2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⑦拒不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动态考核、动态考核不合格的或拒不执行政府主管部门书面告知的;
⑧近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被记录不良行为,列入“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失信企业名录的;
⑨信用评价列为C级的企业。
第七条  监理企业分类申报、评定、公示、公布。监理企业分类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监理企业申报(申报表及评价标准另行通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定、公示后予以公布。没有申报的,按照C类一并予以公布。
有效期内,实施动态监管,申请升级的企业可随时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组织评审、公示、公布;监理企业需降级或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予以公布。
第八条  实施差异化监管。按照公布的监理企业类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应实施差异化监管。
(一)AAA类。以指导服务、自我管理为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无事不扰,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并给予信用加分激励。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评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用。
(二)AA类。以自我约束、指导管理为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减少检查频次,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评优评奖等方面适当倾斜,鼓励建设单位选用。
(三)A类。以指导服务、督促管理为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和“双随机一公开”考核检查。建议建设单位适当选用。
(四)B类。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企业列为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重点抽查的对象,各级监督机构加大其监理项目的检查频次,对企业所有监理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均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评优评先活动。
(五)C类。列为“黑名单”企业,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在济南市招标网进行公示,提醒建设单位慎重选用,凡中标项目同时纳入质量安全重点监管项目。企业、监理的项目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均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对象。
三、鼓励监理企业创新发展
第九条  优化企业发展模式。鼓励支持监理企业通过国企混改、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技术实力强、发展多元化的优质企业。引导落户济南的总部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本地企业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