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十六条措施(试行)
来源:日期:23-12-28 09:39:59
第十条  拓展企业发展路径。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持监理企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开展质量潜在缺陷保险TIS服务等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提升企业监理效能。鼓励支持监理企业结合智慧工地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BIM、AI等数字技术,使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增效手段,研究推进智慧监理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动态监理、标准管理和在线管控,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监理质效。
四、引领监理企业文明创建
第十二条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广“党建+项目”工作模式,将支部建在项目部、党旗插在工地上,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鼓励成立临时党支部;不具备条件的,支持监理人员积极融入项目联合党支部或党小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修订《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对监理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动态评价,规范工程监理行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  倡导行业新风正气。坚持“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严守行业底线,做到不恶意竞争、不降低服务质量,树立行风正气。
第十五条  践行企业文明风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开展文明创建监理企业评选活动,鼓励监理企业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社会捐助、扶贫助困、帮老助残、志愿服务等社会志愿活动,主动承担重大项目攻坚任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源文件链接:http://jncc.jinan.gov.cn/art/2023/12/20/art_41760_4781588.html